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我校制定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见附件,请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在职教职工党员遵照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1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8〕13号),4月10日市委教育工委召开北京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部署会。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的有关精神和部署,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京办发〔2018〕6号),并将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以下简称“双报到”)指基层党组织到所在地区的街道(乡镇)党(工)委进行报到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进行报到。
二、报到要求
(一)基层党组织报到
1.参与范围。根据“党组织关系在北京的各领域法人单位基层党组织,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要求,60所高校党委、党组织关系在高校的独立法人单位党组织(比如,高校在北京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产业、中小学、医院、幼儿园等,学校包括出版社、校友会、华德公寓)都在报到范围。
2.报到形式。结合区域化党建,由单位党组织到所在地区的街道(乡镇)党(工)委进行报到,参与街道(乡镇)或下辖社区(村)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
3.报到时间。2018年4月底前完成报到。
(二)在职党员个人报到
1.参与范围。根据“党组织关系在北京市且居住地在北京市的在职党员,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的要求,我校机关、教学、科研、教辅等在职教职工党员都在报到范围。
2.报到形式。依托“党员E先锋”网络平台,在职党员通过线上报到的同时,个人回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进行线下报到并扫描二维码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在职党员回社区(村)报到说明书》:
(1)线上报到:使用微信关注“党员E先锋”, 点击“我”绑定账号,再点击“我的活动”选择“党员报到”进入党员报到页面,按照居住地(可通过百度查找居住小区所在的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逐级进入要报到的社区(村)。
(2)现场报到:党员在规定时间到社区(村)后用手机扫描该社区组织系统中的二维码,扫码成功后即可完成现场报到。
3.报到时间。2018年4月14日(本周六)、15日(本周日)和21日(下周六)、22日(下周日),集中利用2个周末的时间,完成党员个人报到,这四天时间,全市统一安排社区有专人接待。(各基层党组织要专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在职党员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对于出差、生病等特殊情况,可以后续跟居委会约好再去报到。组织部会陆续公布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个人报到情况,市委组织部将在4月下旬全市通报报到情况。)
三、职责任务
(一)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一是参与共建。以各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为依托,积极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发挥单位优势,共同促进区域发展。二是思想动员。对本单位在职党员回居住地社区(村)报到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讲清形势和要求,引导在职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热心参与社区(村)建设与服务。三是日常督促。对在职党员回社区(村)报到服务情况定期进行提醒督促,并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员积分制等工作有机结合,将发挥作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
一是积极报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和线下报到工作,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社区(村)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监督。二是发挥作用。坚持需求导向,在社区(村)党组织的安排下,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个人特长,积极走出家门、走进社区(村),深入群众、听取民意,服务社区、发挥作用。三是做好记录。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在“党员E先锋”网络平台由党员个人进行“一句话”记录(后续会由社区(村)党组织进行确认)。
四、服务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报到服务内容
对统一组织报到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区域化党建工作,主动参加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为成员单位,定期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二)在职党员个人报到服务内容
1.带头遵纪守法。在职党员要带头遵纪守法、维护邻里和谐,自觉遵守各类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回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按时依规交纳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等,主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稳定。回村报到的在职党员,要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帮扶村民共同致富、维护农村稳定。
2.主动建言献策。在职党员要主动围绕社区(村)发展、组织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建议的实施,帮助社区(村)不断改进工作。
3.积极参加活动。在职党员要主动参加社区(村)的党建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等。要主动参与各类活动的组织筹办,结合实际,帮助社区(村)统筹资源,整合力量,打造活动品牌。
4.开展为民服务。在职党员要立足社区(村)实际,兼顾个人特长和群众需求,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活动场地和设施,为群众开展党课宣讲、政策宣传、民事调解、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助残助老、关爱留守儿童、环境治理、家政服务等各类特色服务。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做好“双报到”工作,是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也是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政治任务。“双报到”工作按照党组织关系隶属进行,具体工作情况作为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并适时通报各级党组织在职党员个人报到服务情况;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适时通报本单位在职党员个人报到服务情况。
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做好“双报到”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动员和过程实施,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要做好思想发动,鼓励党员发挥优势、发挥作用;要充分考虑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不提过高要求,让党员做得到、做得实;要注重选树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氛围,有关经验及时上报。长期出国出差、公派外省市以及身体情况不适宜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要向组织部报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