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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市委第十二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现就开展各二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近5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摸排,逐笔梳理,查找重点问题包括:

  1、党费收缴方面

  党员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未按月收缴党费并做好记录;延收党费、预收党费等。

  2、党费使用方面

  梳理近5年党费明细,逐笔查找问题。购买与党员教育无关书籍,购买并发放书卡购物卡,举办与党员教育无关的会议、活动;对元旦春节、“七一”时规定走访慰问范围外的不符合慰问条件人员进行慰问等。

  3、党费管理方面

  未按要求每年检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未定期对党费情况进行公示,安排非党员从事党费工作,对于不适合从事党费管理工作的人员未及时调整,党费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统筹指导好各党支部、党员做好自查工作,严肃有力推动,对于自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切实使党费工作严格规范起来。

  2、材料报送。撰写自查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相关举措、下一步工作计划四部分。请于11月23日(周二)17:00前将自查报告、自查工作台账纸质版经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25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uibe.edu.cn。

  3、自查工作完成后,党委组织部将协同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开展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杨洋    64495161

 

  附件: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台账.xls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