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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个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个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中共北京市委部署,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十个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举行一次专题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分类开展党史专题培训:组织党员处级干部参加党史集中培训;组织党员处级干部和支部书记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举办的“党史百年”网上专题培训;组织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追溯建党初心,共话百年辉煌”网上专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学党史知党情,讲奉献有作为”专题网络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百年奋斗史、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

  活动时间:4月启动,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开展一次专题讨论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师生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将党史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采取干部带头导学、领学、联学、读书班交流等形式,分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专题包括:“学党史,找初心”“回顾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全面立德树人”“勇担使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扬革命传统,传承优良作风”“增强党性修养,保持政治本色”“自我革命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等。

  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深学、深悟、深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行动自觉,注重在“学”上务求实效,在“悟”上入脑入心,在“干”上担当作为。通过专题讨论,有效提升党史学习效果,推动党史学习活动更加深入开展,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提高推进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活动时间:4月、6月、10月各1次,任选专题进行讨论(也可根据实际自定题目)。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讲一次专题党课

  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全体党员校领导到基层单位或分管领域讲1次专题党课;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讲1次专题党课。专题党课重点讲好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光荣历史、优良传统,要突出针对性,讲学习体会收获,讲存在差距和思路措施,回应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以先学深学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师生党员主动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使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活动时间:4月-6月

  5月10前,全体党员校领导、二级党组织书记向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党课题目和讲稿,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基层党委报送党课题目和讲稿;党课题目和讲稿分级审核后,陆续开展讲党课活动,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重温伟大征程”“共建百年辉煌”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要注重政治性和庄重感,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党史学习效果。通过“体验式”党性教育,让党史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发党员活力,凝聚支部力量。 

  活动时间:6月前1次,11月底前1次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录制一个示范微党课视频

  各学院自行设计、录制一节“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庆祝建党百年示范“微党课”。“微党课”要求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新颖;具体形式不限,时长5-10分钟(同时提供文字稿),有字幕或旁白,格式为主流视频格式。激发师生党员学习党史的热情,引导师生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使命担当。

  活动时间:4月-6月(6月15日前提交宣传部,邮箱uibedsxx@163.com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六、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党支部抓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的重点措施,深入检视问题,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通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凝练、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学习教育成果运用。

  活动时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七、开展一次实地研学

  开展主题为“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走近大国重器·感受中国力量”“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等学习体验活动。利用好本地革命旧址、历史人物等红色资源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烈士陵园等,强化党性修养。组织党员参观首都博物馆“伟大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可将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统筹设计其中。通过实地研学,引导师生党员亲身体验新时代的巨大变化,了解新思想的实践伟力,自觉传承红色基因、革命薪火。

  活动时间:4月-12月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八、开展一次评优表彰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一步回顾筚路蓝缕、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矢志不渝地坚守初心使命,满怀信心地砥砺奋进开辟未来,充分展示全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评选、表彰校级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挥先进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七一”前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使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活动时间:4月-6月(4月启动“两优一先”评选申报工作,5月组织遴选,6月开展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九、为群众做一件好事

  开展“我为群众做一件好事”实践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立足做好本职工作,从困难的群众入手,从突出的问题抓起,从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困难事和烦心事。组织党员开展“学党史、践承诺、见行动”活动,推动每名党员立足岗位实际,从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服务等方面,做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办实事、为社会办好事。强化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进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党员做好事事项报所在党支部备案,学习教育结束时由党支部组织验收。

  活动时间:7月前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聚焦六方面学习内容,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正确方向、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验“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

  活动时间:12月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