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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年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落实2023年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发〔2017〕10号)和《北京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京教工〔2018〕2号)、《补充说明》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结合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经费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范围:高校院(系)下设的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以及高校独立设置的科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不包括机关、教辅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医院等,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行政管理人员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和教师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情况不纳入考核激励范围。

  2.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2023年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经费发放工作。要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和激励经费发放具体办法开展考核工作;要每半年对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一次,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要每学期形成分配方案,并在校内公示,确保专款专用。

  请各单位于3月9日(周四)下午15点前将纳入2023年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范围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名册报送zuzhibu@uibe.edu.cn邮箱,加盖公章的纸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59。支部个数和支部书记名单报送后,本年度内不做修改,特殊情况请及时备案。

 

附件1:纳入2023年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范围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名册.xlsx

 

联 系 人:蔡英辉,2152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