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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参加党建评估座谈会人员名单、实地走访场所信息的通知

关于报送参加党建评估座谈会人员名单、实地走访场所信息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北京市《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工作方案,专家组定于3月21日(周二)入校进行为期1天的检查,现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检查准备:

一、报送党建评估座谈会人员名单

检查组将于当天上午分成整体组、党建组和宣教组三个小组召开座谈会,请各单位提供参加座谈会的相关人员名单供检查组抽取,具体包括:

第一类(整体组):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等)、教授座谈会代表,包括系(研究所)主任、学术(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岗位上的教授(含非党)、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由组织部统一提供,其他名单均需各单位上报)

第二类(党建组):院系党政负责人座谈会代表,全部院(系)党政负责人。(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单由组织部统一提供)

第三类(党建组):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专职组织员座谈会代表,要求为教师党支部书记(除当天有课或者其他安排不在校的,其他党支部书记名单均需上报)、学生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教师党员(含1名新发展党员)、学生党员(含1名新发展党员)。(专职组织员名单由组织部统一提供,其他名单均需各单位上报。)

第四类(宣教组):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负责人(包括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教师工作部负责人、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团委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思政一线代表,要求为院(系)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党组织副书记、辅导员。

第五类(宣教组):青年教师、学生干部座谈会代表,要求青年教师(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干部为班长、团支部书记(需含研究生)。

具体名额分配表请见附件2。

具体要求:

(1)名单应涵盖不同院(系),教师的年龄、职称结构和学生的年级、专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代表性,不足相应人数的提供全部名单。各类名单不重复。

(2)请各学院组织参会人员阅读各类“座谈会提纲”(详见附件6),掌握相关的学校、学院情况;

(3)如上报的备选代表(包括组织部统一出具名单的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党政负责人、专职组织员)当天有其他安排不在校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请于3月15日前与组织部沟通。检查组将提前一天抽取座谈名单,请被抽中的座谈会代表当天务必在学校。

(4)如同一职能部门在两个座谈组备选名单中,请该部门提供两名参与座谈的领导名单。

二、报送实地走访场所相关信息

根据专家入校当天检查要求,专家将实地走访以下场所:

(1)整体组:分两个小组走访。一组走访2个院(系),听取院(系)党政负责人汇报事业发展和党建工作情况(不超过15分钟),查看学生课堂、自习室、实验室等;一组实地查看网络中心、学生宿舍,查看学校保密部门设施设备建设和工作情况,以及学校技防中控室、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校史馆场所等。

(2)党建组:走访2个院(系)。听取院(系)党组织书记汇报党建工作情况(不超过15分钟),进行座谈交流,查看党员活动场所(如党员之家)。座谈交流参加人员包括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专职组织员、教师和学生支部书记代表、师生党员代表。

(3)宣教组:分两个小组走访。一组走访2个院(系),听取院(系)相关负责人汇报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等情况(不超过15分钟),查看有关场所;一组走访学校宣传思想文化活动场所,包括教工之家、学生活动中心、民主党派活动室,辅导员工作室、心理咨询中心及学业指导室,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堂、博物馆等场所。

具体要求:

请基层党组织和相关单位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于3月15日下班前发送至uibedjpg2022@126.com,标题为XXXX单位座谈会信息表。

附件1.《基本标准》集中入校检查活动安排及说明.docx

附件2:党建评估专项检查座谈会人员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参加党建评估座谈会的教师名单.xlsx

附件4:参加党建评估座谈会的学生名单.xlsx

附件5:实地走访信息表.xlsx

附件6:各类座谈会提纲.doc

联系人:谢文雅    联系电话:64495192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