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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掌握全国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和基层党组织基本状况,加强高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新时代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开展202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状况年度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育部党统的统计口径为学年,不同于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年底党内统计。各单位要仔细研读所提供的统计指标说明(附后),要注意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杜撰。所报数据要严格核实,做到前后一致(与年底党内统计数据、失联党员数据对比核实)。

  2.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含当日)。各单位要注意表格之间的关联,严格按照数据截至时间期限和统计表格所提供统计指标进行统计。

  请各基层党组织将填写好的表格于6月21日(周一)上午10点前发至zuzhibu@uibe.edu.cn

  联系人:蔡英辉,2152。

  1.2021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一).xlsx

  2.2021年全国高校教职工党员队伍结构和党组织基本状况统计表(表二).xlsx

  3.2021年全国高校高层次人才党员情况统计表(表三).xlsx

  4.2021年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配备情况统计表(表四).xlsx

  5.2021年全国高校学生党员队伍基本状况统计表(表五).xls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6日

 




统计指标说明

 

  1.“校级党组织”,指的是学校本级党组织;“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是指高等学校本级党组织下辖的承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职能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指的是承担管理、服务等职能的机构设立的党支部;“师生党支部”,指的是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学生社区等设置的由专业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党支部,不包含由辅导员担任支部书记的学生党支部。

  2.“当年发展党员数”是指上一年7月1日(含当日)至当年6月30日(含当日)这一时间段内发展党员的人数。

  3.“教职工总数”是指学校在职的教职工总数(本校附属医院、附中、附小、附幼的教职工不在统计之列)。

  4.“专任教师总数”是指学校在职的教职工中的专任教师总数(含以人事代理制聘任的教师,但不含聘任的外籍教师和未以人事代理制管理的外聘教师)。

  5.“高层次人才”是指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或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是指符合“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条件的专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7.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进行统计。

  8.各类网络本科、专科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自考助学班、普通预科生、进修及培训、留学生等不计入本次统计。

  9.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计入本校基层党组织数,但人数不计入在职教职工总数内。

  10.“在校生总数”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含2021届在此时间前离校的毕业生)。

  11.“党员总数”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在此时间前毕业离校并转走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均要统计在学生党员总数内,在此时间前调离本校并转走组织关系的教职工党员不在教职工党员总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