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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史学习教育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各基层党支部召开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要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精神,严格对标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展党史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十二字方针,聚焦六方面学习内容,朝着“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严肃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踏踏实实读原著、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习指定材料,交流学习心得,接受思想教育,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开展党史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不足。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党史学习,深入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五)着力提升学习效果。各基层党支部要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在破解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问题和师生群众关心的难题之上,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让党史学习教育落地落实见到初步成效,为今后的继续学习和进一步推进、提升打好坚实基础。基层党委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党支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的重点措施。

  三、组织指导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要注意加强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组织生活会应当面对面开展。

  2.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其中,党员校领导所在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请于6月10日周四下班前报送组织部汇总后,提交教育部党史学习教育第三组巡回指导组审阅并择其参加)。同时,根据一线规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所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涉及毕业生的党支部请提前统筹安排。加强会议组织与服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作好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所辖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日程汇总后,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发送至zuzhibu@uibe.edu.cn邮箱,学校督导组选择性参加。其他有关情况及校领导所在党支部的相关复印件请于组织生活会召开后五个工作日报组织部。未尽事宜,可参照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求进行。

  联系人:蔡英辉,2152。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日程汇总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