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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教工委关于《关于开展〈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总结评估有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内容

1.推动《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若干措施》、《北京高校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若干措施》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包括部署安排、推进措施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包括所采取的办法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3.党员普遍轮训一遍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院级党组织举办培训班、集中培训党员数量和实际效果等情况,以及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规定学时达标情况。

4.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情况,包括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的7个方面基本任务、围绕中心工作、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5.改进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情况,包括完善组织形式、丰富教学方式、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培训制度情况。

6.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包括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学风建设、开展考核评估和师资队伍、培训阵地、教材资源、经费保障等情况。

同时,对学校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二、计划安排

评估工作采取自评与抽评、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开展自评为主。

1.开展自评。2023年9月至11月,各院级党组织对党员教育培训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评,填写《总结评估定量分析表》(附件1),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请于2023年10月25日(周三)下午三点前报送至组织部邮箱。

2.实地抽评。2023年9月至12月,教工委将选取部分高校等进行实地评估、实地抽评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总结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大兴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总结评估报告,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3.配合抽评工作。对于上级开展的实地抽评工作,请积极配合、认真准备、有序组织,协助评估人员有力有效开展工作、全面准确了解情况。

 

附件1:评估定量分析表和有关数据统计口径说明(另发)

 

联系人:蔡英辉,2152

 

党委组织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