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 织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7 号)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安排,现就做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 10 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 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 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 2 年(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国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示范引领、担当有为。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一融双高”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及其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 5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 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 5 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 3 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 <系> 党组织)》(见附件 2)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 3 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 1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近 3 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 3 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 3)所列要求。

6.本项目与第三批全国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不可兼报。

三、组织实施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专题研究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可报 “党建标杆院系”项目1个,“党建样板支部”项目1—2个(可分别为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四、审核遴选

各单位请于10月30日(周一)上午九点前将《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4)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三份)提交至组织部,并将《高校申报教育部双创项目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zuzhibu@uibe.edu.cn

联系人:蔡英辉,2152。

 

附件1:第四批双创申报统计表(2个sheet).xlsx

附件2: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附件3: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附件4:WORD-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doc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