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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 提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 提名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在京高校中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近五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2022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参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的推荐和评选:

 (一)在科学研究(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二)在工程技术领域(含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境工程、建筑工程等)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自主开发新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管理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具有系统性或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在首都经济建设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中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系统性贡献,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国内公认的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推荐名额

  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表彰名额全市共50名。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报市委教育工委评审。各基层党组织最多可以推荐1名人选报学校评审。

  四、推荐材料

  各基层党组织需将提名人选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于2月25日前报送至党委人才办,包括:

  1.《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报告》(一式一份,见附件)。

  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3.《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章)(一式一份,学校确定人选后由学校出具,见附件)。

  申报材料不得出现涉及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需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市人才局将对市委教育工委审核推荐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后,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确定表彰人选。

  五、联系方式

  卢夏阳  64495192  行政楼261办公室

  电子邮箱:rcb@uibe.edu.cn

  附件1-附件4.doc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