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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集中排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集中排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委教育工委通知,现开展我校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指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后,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不能线下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精心组织排查。各二级党组织做好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支部核查的方式,对党支部流出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做到知去向、知现状,并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名册,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转接组织关系。在组织关系排查中,对符合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条件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逐一理顺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做到应转尽转、转接有序。要认真落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未被接收前,原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有管理责任。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失联党员,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处理。

   3.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要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台账真实准确。二是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不搞大呼隆、一刀切,防止简单粗糙、敷衍应付。三是注意排查工作保密,排查工作不宣传,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四是要转化运用好排查成果,认真做好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请各单位于 8月10日(周四)前报送集中排查情况和情况表(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uibe.edu.cn,如无相关情况,请在邮件中一并说明。

   

    联系人:谢文雅

 

 

附件:

附件1: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排查情况报告.docx

附件2 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情况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