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2025年高校党员基本培训扩大试点任务,推动师生党员大培训,带动思想理论大武装,促进能力素质大提升。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定于6月19日举办全校师生党员基本培训第一次集中大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师生党员
二、培训时间
6月19日(星期四)下午3:45-5:30
三、培训地点及参会人员
采用主分课堂(会场)相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师生党员“同上一堂课”。
1.主会场:诚信楼三层报告厅;
2.分会场:图书馆报告厅、宁远楼三层报告厅、求索楼报告厅及宁远求索多媒体教室共14个会场。
四、主讲人
祝灵君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五、授课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培训方式
以校党委集中组织培训为主,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有机结合,包括集中大课学习和交流研讨等。
(一)集中大课学习
采用主分课堂(会场)相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师生党员“同上一堂课”。集中大课学习的视频资源由教育部协调中央党校等有关方面提供。
(二)交流研讨
在每次集中大课学习结束2周内,各二级党组织抓好基层党支部学习研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有机结合,注重针对学生、教师、离退休人员等不同群体党员特点,分类确定党支部研讨主题,深化集中大课学习效果、推进学用结合。防止形式主义、一刀切,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
七、培训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度重视党员基本培训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党员基本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培训任务;各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和督促党员参与集中大课,并结合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开展交流研讨。
(二)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1.全体师生党员基本培训第一次集中大课要求党员全覆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考勤管理,集中大课当天做好参会党员组织和签到统计工作,会后签到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基本培训请假审批流程,对于确实无法参加的,由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3.各二级党组织应于培训结束后两周内,自行组织请假师生党员完成集中补课。对于长期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和生病住院的党员,保持相对弹性,可不安排集中补课。
4.培训期间不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三)做好反馈,及时总结
集中大课结束后,各二级组织部要及时组织党员填报课程满意度调查问卷,全面了解掌握师生党员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标杆院系和样板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交流研讨和各类实践中当先锋、做表率。各级党组织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总结好党员基本培训工作中的开展情况和学习成效,及时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形成党员基本培训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八、其他事项
因培训需要,6月19日下午,学校部分会议室、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将被占用,作为基本培训第一课会场(具体会场安排如附件1所示),届时请广大师生合理安排学习活动场所,避免场地冲突。另外,由于集中返校,毕业季活动较多,停车资源紧张,倡议绿色出行。由此带来的不便还望理解为盼。
附件:
附件2 导学材料:第二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docx
全体师生党员基本培训工作专班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