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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年度集中报告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年度集中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贸大党发〔2022〕44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特开展2021-2022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年度集中报告有关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体中层干部,包括校聘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填报内容

  1.已兼职情况。包括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企业的兼职情况,也包括其他非本职工作的兼职情况。领导干部在校内各实体、虚体单位兼职情况需要填报。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填报截至2022年10月30日的兼职情况(含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退出或结束任期的兼职情况),填报内容宁多毋缺,尽量覆盖全面。各单位按照附件2做好汇总报送工作。

  2.已兼任职务中有需要申报取酬的,请先将有关情况填入附件1,同时按照附件3进行申报。未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的,可以继续兼职,但不得取酬。

  3.其他拟兼任职务,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分类别进行申报或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职能部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政策传达和解读,对干部兼职工作要把好政治关和初审关,对违规兼职情况提出改正要求。

  2.干部本人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尤其要对照其中有关兼职审批流程、兼职数量和时间、兼职类别、取酬要求等方面的新要求,做好兼职自查工作。

  3.本次兼职年度报告工作,应对本单位中层干部的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登记造册;所有中层干部要按照规定认真、如实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字确认。

  四、提交材料

  1.各单位组织中层领导干部个人填报《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自查报告表》(附件1)并打印签字,每人一份,报送纸质版,无需报送电子版。

  2.各单位汇总本单位领导干部填报情况,提交《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各学院加盖党章,各职能部处加盖行政公章,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拟申报兼职取酬的,或者有新增兼职的,请按照附件3要求报送材料。

  请于11月23日(周三)14:00前完成以上工作。电子汇总版发至zuzhibu@uibe.edu.cn,邮件请命名“单位+兼职汇总材料”。个人签字版和盖章汇总版的纸质材料送行政楼263办公室。

  联系人:魏瑶,联系电话:3078。

 

  附件1: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自查报告表.xls

  附件2: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XX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doc

  附件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pdf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