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按照《关于设立“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京组通﹝2007﹞80号)要求,近期将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和学生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学校工作、学习两年(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每名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10000元。
三、申报推荐名额
北京市教工委分配至我校申报推荐名额为1-2名,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实际,最多推荐1人申报,学校综合审定后,最终推荐1-2名生活困难党员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
四、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有序组织生活困难党员申报,同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把关,客观公正确定慰问对象,确保帮扶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真正做到困有所助。
《申请表》中“本人及直系亲属月收入情况”须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须详实表述。党支部书记须对困难党员实际情况把关并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写明是否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存一份。
2.近两年来(2021年以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3.请于2022年11月11日(周五)17:00前将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57办公室,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uibe.edu.cn。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组织部做好沟通。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请允视为无申报需求。
联系人:杨 洋 64495161
附件:
附件1 “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 “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