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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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信息库进一步核查完善和新增党员数据入库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于党员数据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反馈的问题

系统反馈的问题主要有4种,分别是党员信息完整性问题、党组织信息完整性问题、党员信息准确性问题、党组织信息规范性问题

1.党员信息完整性问题

反馈的各类“为空”问题,请全面核查、补充完善。反馈的失联党员信息,供大家与实际情况比对,不一致的要修改完善。

2.党组织信息完整性问题

反馈的各类“为空”问题,请全面核查、补充完善。其中,单位确无统一信用代码的、实际支部有书记但其组织关系在其他支部导致书记信息为空的,请填写相应备案表;因功能型党组织导致联系人为空、书记信息为空的,请填写功能型党组织备案表。

3.党员信息准确性问题

1身份证号码方面问题,包括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不符、与性别不符、不符合校验规则等问题,请全面核查修改。

2入党及转正时间方面问题,包括特殊时期入党转正时间不正确,小于18岁入党、预备期不满一年等问题,请全面核查修改。

若以上情况经过核实,并不是“问题”,而是真实可靠的信息,请填写相应备案表。

4.党组织规范性问题

1)对无党员党支部、党员少于3人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理撤销或进行调整;已入库的功能型党组织,填写备案表;未入库的功能型党组织,暂不录入。

2)对名称不规范或少于9个字的党组织,要尽快修改完善。党组织全称应填写公章上的名称。如果没有公章,一般为中共”+“单位名称”+“党组织类型,如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电教中心支部委员会;如果二级党组织以数字命名的,要写清楚单位名称,如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

二、其他说明

1.备案表说明

根据本次反馈的数据表(单独发送),对于经过核查,确实是问题的,请直接在数据库中修改完善即可,不用填备案表。对于经过核查,属于真实无误的信息,请填写到备案表样表见附件1,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内容:

1)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不符;

2)身份证不符合校验规则;

3)小于18岁入党;

4)预备期不满一年(不包含特殊时期);

5)特殊时期转正时间不正确;

6)单位统一信用代码为空;

7)功能型党组织;

8)书记信息(仅限兼任情形)为空。仅限于实际支部有书记,但因书记组织关系在其他支部,系统内无法维护的情况。

2.反馈给大家的各类问题,请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于517日(星期四)之前完成修改完善工作。

3.需要新增入库的党员包括新发展的党员、漏采信息的党员、转出市外没成功又回来的党员等需要在系统中新增的,请填写完整准确的16项信息,样表见附件2;需要在系统中删除的党员,样表见附件3

4.请各单位汇总备案表、新增党员信息表、删除党员信息表,并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后(例如,明显的信息不完整、逻辑错误等),于524日(周四)中午前反馈。

5.因向中组部报送数据的时间调整,为保持数据修改的同步,6月份开始每月新增、删除等数据报送日期调整为每月17日下午三点前(遇到周末则提前至该周五)


附件1:备案表

附件2:新增人员信息表(20185月以后用)

附件3:删除党员数据明细表

 

 

党委组织部

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