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对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的激励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第四届“首都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首都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北京市第四届“首都杰出人才奖”表彰名额为5名,往届获奖者不再参评。
按照要求,各基层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要严格把握候选人申报条件,做好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学术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把关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有影响力的人选推荐出来。每个基层党委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名。要严格做好人选材料汇总和核实工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各基层党委于5月27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及公示情况报告报送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卢夏阳/谢文雅 64495192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届“首都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