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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校级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北京高校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及时总结学校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根据学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名额和范围

    学校评选先进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党的关系隶属于我校的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党的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离退休党员、本科生党员和研究生党员的评优活动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拟定评选表彰办法);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党的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和党务秘书等。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二级党组织(包括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出色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其他重大任务,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在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中表现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良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党组织在师生中威信高。模范执行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在“三全育人”、课程思政、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加强引导院级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3)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强。

   (4)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基层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有序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党务公开、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制度执行到位;师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

   (5)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党的建设与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与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阵地建设业绩突出。

    2.基层党支部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支部党员、干部师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有效。教职工党支部要模范执行系(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工作规范化检查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

   (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4)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5)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中;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3.党员意识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其中,教师党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其他教职工党员应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各项任务和重大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业绩突出。

    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5.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或创新性事迹者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党史学习教育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政治素质和日常工作表现也要过硬。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务工作,工作扎实,善于钻研,注重实绩,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准则》《条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廉洁奉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连续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在抓党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现任或曾任书记的党组织,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或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

    三、推荐原则

    1.推荐单位要按照参评条件及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完成推荐、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并对被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进行严格把关,尊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注重廉洁自律的考察。被推荐对象如为教师,还要把好“师德关”,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师德失范者,不予提交参加评审。师德失范的教师所在的党组织,当年不能参加优秀党组织的评审。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候选人不得重复推荐。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当选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参评(自2019年文件发布之日计,在疫情防控一线等活动中有优异表现的可再次推荐)。

    4.坚持党建引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建党百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建校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共产党员,把党旗插在抗疫斗争第一线。

    5.校级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曾受到中央、北京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重复推荐。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党内评优表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优小组”)。组长由主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评优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1.二级党组织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审查和上报材料。其中,二级党委可推荐先进党组织2个(二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各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教职工党员人数200名以上的二级党委可酌情增加推荐数量),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教职工党员人数50人及以上的党总支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

    2.推荐单位现场展示被推荐对象事迹。

    3.评优小组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情况进行投票。

    4.评优小组根据投票结果,提出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名单,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

    5.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6.公示表彰名单五个工作日。组织部与纪检监察处负责受理投诉和核实投诉的真实性,由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裁定。

    7.公示期满,由学校党委发文予以表彰。

    五、报送方式:推荐汇总表、审批表、事迹材料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6月3日(周五)10:00前盖章后报送行政楼259室,电子版发至zuzhibu@uibe.edu.cn,超过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手段,把推荐和评选过程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工作紧密结合,突出实效性和导向性,把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工作,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切实激励和动员广大党员积极进取、攻坚克难、接续奋斗,引导全校师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联系人:蔡英辉、谢文雅    联系电话:2152、5192

 

     附件1: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xls.xls

     附件2: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x.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5日